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流感疫情攀升 高市2安養機構群聚感染遭開罰6月06日 20:15 流感疫情攀升 高市2安養機構群聚感染遭開罰 新頭殼newtalk 高雄市流感疫情呈緩升趨勢,高雄市有2家安養照護機構發生群聚感染卻延遲向衛生局通報,其中1例因延遲7天通報演變成A型流感重症,目前仍在加護病房治療。 高雄市疾病

流感疫情攀升 高市2安養機構群聚感染遭開罰
6月06日 20:15

流感疫情攀升 高市2安養機構群聚感染遭開罰

新頭殼newtalk

高雄市流感疫情呈緩升趨勢,高雄市有2家安養照護機構發生群聚感染卻延遲向衛生局通報,其中1例因延遲7天通報演變成A型流感重症,目前仍在加護病房治療。

高雄市疾病管制處表示,國內近2週流感輕症和重症疫情有上升趨勢,高雄市上周一連接獲4起安養機構群聚感染通報,其中2家因延遲通報且有1例併發流感重症,遭衛生局開罰。

疾管處指出,根據衛福部疾病管制署監測資料,高雄市上一週類流感急診就診率為9.9%,跟前一個星期9.38%相比,呈現上升趨勢,從去年7月1日流感季開始至今,全國因為流感併發重症個案累計有567例,高雄市則有72例,疾管處分析,目前流感雖以輕症居多,但重症及人口密集機構如安養中心、學校等,疫情有上升趨勢。

疾管處說,上周連續接獲4家安養中心流感群聚通報,其中有2家因未在24小時內通報遭罰。1家從第1例發病後,拖了7天才通報,有6人罹患流感,並有1人轉為重症而住進醫院加護病房,目前仍插管治療;另一家則拖了10天才通報,共有13人群聚感染。

疾管處表示,提醒營區、學校、安養照護及矯正機構等人口密集機構,一旦發生傳染性疾病,可能快速擴散,平時就應落實被照顧者的衛生照護及體溫監測,並提高警覺,一有疑似群聚就應即時通報衛生單位,避免疫情擴大。

高雄市衛生局強調,從5月25日到6月30日,衛福部疾病管制署特別增列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,凡是因為家人、同事以及同班同學有類流感發病,而出現流感症狀的市民,都可以到高雄市549家公費藥劑合約醫院就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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吃完大餐好懊悔 把握"搶救期"!
6月06日 20:09

台北市 / 吳青穎 黃建熒 報導

大吃大喝之後很後悔,想要補救嗎?有日本的減肥專家說,掌握18個小時內的黃金搶救期,就有機會讓肥肉不要找上身!在台灣的營養師說,其實時間可以拉更長一些,在大吃大喝的兩天內,盡量少吃多動,就有機會來為貪嘴贖罪!也要記得在這兩天多喝一些水,可以幫助身體代謝。

一個不小心又控制不住嘴,事後站上體重機,剩下的只有滿滿懊惱,不過,有日本的專家說,18個小時內,你都有機會可以彌補。

日本的專家說,暴飲暴食的隔天,因為攝取過多鹽分,重的大多是水分,比方說重了兩公斤,有1.6公斤都是可以排出的水。而台灣的營養師則認為要搶救的黃金時間,可以從18個小時,拉長到兩天!

搶救三要點,即大餐後的三餐分量要減半,可以多喝水,至少要喝2000~2500CC,還要多增加活動量,而走路可以大步一點,能幫助帶動肌肉運動,當然動的越多,能補償的效果就更好。

教練說深蹲、波比跳和伏地跑,不僅讓你氣喘吁吁,也能把熱量消耗掉,要注意的是,最快得在吃飯後兩個小時,才能做這樣的運動,但控制體重,還是得少吃多動,別大吃後,才想著來補救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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醫負舉證責任惹議 承審法官與原告同框照曝光
6月06日 20:05

高等法院前庭長陳貽男的王姓妻子,2007年在健身中心跌倒撞傷頭,陳認為台大急救過程有疏失,造成妻子過世,與子女訴請賠償1200餘萬元敗訴,上訴到三審後,最高法院首次同時採用「醫師挨告應自負舉證責任」、「醫療行為是否符合醫院水準」2見解,今(6)日有讀者向本刊表示,最高法院承審合議庭之一的法官鄭傑夫與陳貽男曾共事過,還曾一起參加活動,這巧合已在法界引熱議。

陳貽男目前轉任律師,他為妻求償案二審判台大免賠,全案上訴最高法院後,由民五庭審判長林大洋與陳玉完、蕭艿菁、鄭純惠與鄭傑夫法官合議審理,並首度同時採用「醫師挨告應自負舉證責任」、「醫療行為是否符合醫院水準」2見解,今年3月間撤銷敗訴判決,發回高院更審,高院訂於7月14日開庭,其中鄭傑夫法與陳貽男曾是同事,2人曾在2004年一同參至中研院嶺南美術館參加活動並合影。

「醫師挨告應自負舉證責任」並非是首次出現在最高法院判決,但「醫療行為是否符合醫院水準」這項曾出現在日本裁判所的見解,則是首次被我國最高法院採用。

最高法院合議庭認為,醫師是具專門職業技能的人,針對病人應本於診療當時醫學知識,審酌病人病情、醫療行為的價值與風險,及避免損害發生的成本與醫院層級等因素,綜合判斷而採適當的醫療,才是符合醫療水準而無過失;合議庭認為「醫療常規」,是醫療處置一般最低標準,醫師依據醫療常規所進行的醫療行為,並非一律可認為已盡醫療水準的注意義務,應以「醫療行為是否符合醫院水準」來評估醫院是否沒有過失。

最高院認定,如果醫師進行醫療處置時有可歸責的重大瑕疵,導致醫療過程及瑕疵與病人所受損害間因果關係糾結而難以釐清時,本於「醫療專業不對等」原則,應歸由醫師負擔,也就是「舉證責任轉換」,改由醫師舉證,證明醫療過失與病人死亡無因果關係,才可以免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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