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烈日下中暑昏迷 他體溫飆到43.9度腦部受損8月13日 13:49 一名59歲男子日前在豔陽下工作昏倒,送醫時已中暑昏迷,體溫飆到43.9度,經醫療團隊4天搶救,雖撿回一命,但完全不記得發生什麼事,還以為今年是民國79年,腦部恐已受損。 (資料照) 收治患者的三軍總醫院中暑防治中心主任朱柏齡

烈日下中暑昏迷 他體溫飆到43.9度腦部受損
8月13日 13:49

一名59歲男子日前在豔陽下工作昏倒,送醫時已中暑昏迷,體溫飆到43.9度,經醫療團隊4天搶救,雖撿回一命,但完全不記得發生什麼事,還以為今年是民國79年,腦部恐已受損。

(資料照)

收治患者的三軍總醫院中暑防治中心主任朱柏齡今天受訪時表示,該名男子7日才到工地報到,想不到上工僅2小時便出現走路搖晃、講話不清等症狀,隨後昏倒緊急送醫,正常人昏迷指數15分,但他到院時僅剩3分,確診為中暑,背部及四肢也在倒地時被地面燙傷。

朱柏齡說,醫療團隊隨即將該男子送進降溫病房,出動3台電風扇且全身噴水,同時在鼠蹊部、腋窩、頸部等部位冰敷,但體溫仍升至攝氏43.9度,近逼已故陸軍下士洪仲丘的44度。他坦言:「燒到這個溫度,死亡率高達9成以上。」

朱柏齡指出,經1小時努力,男子體溫總算降回到38.5度,但仍昏迷不醒,趕緊轉加護病房治療,16小時後雖救回一命,卻出現多重器官衰竭、急性腦病變、橫紋肌溶解症等重症,10日轉往燒燙傷病房救治。

朱柏齡說,男子雖無生命危險,但大腦恐已受損,直到目前都目光呆滯、反應遲緩,講話也不清不楚,問他今年是幾年,他竟回答民國79年,恐是大腦受損警訊。

他解釋,體溫長時間過高,腦細胞恐被「煮熟」,很可能永久受損,過去就曾遇過中暑患者因腦部嚴重受損,智力退化到小學5、6年級生程度,小腦也受損只能坐輪椅,未來等該男子燙傷治療得差不多,會再會同神經內科、精神科醫師做認知測驗,能否恢復有待觀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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濕度高致汗水排不出 增中暑風險
8月13日 13:20

(中央社記者張茗喧台北13日電)8月還沒過一半,全台已有近300人因熱傷害送醫,其中以中暑最嚴重,死亡率恐高達50%。醫師表示,台灣因溫度、濕度都高,汗水排不出,才會讓體感溫度跟著飆,增加中暑風險。

根據疾病管制署「即時疫情監測及預警系統」通報急診就醫資料顯示,8月7日至12日僅6天,熱傷害送醫人次就高達144人次,8月至今已有292人次因熱傷害送醫。

台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急診重症醫學部主任高偉峰今天受訪時表示,熱傷害有3個階段,最輕微的是熱痙攣,其次是熱衰竭,一旦神智不清、昏迷就是最嚴重的中暑,而且黃金救援時間僅10分鐘,若體溫持續居高不下,就容易傷及腦部。

別小看中暑,高偉峰強調,根據國外報告顯示,中暑的死亡率高達50%,美國一年因中暑死亡的人數,比颶風、地震等天災死亡人數加總起來還要多。

高偉峰說,根據北醫附醫統計,每年6到8月期間,體溫超過攝氏40度以上的中暑患者比平時多出3倍,每個月約有50至60人因中暑送醫。

台灣不只氣溫高、濕度也高,正是中暑人數暴增的主要因素,高偉峰解釋,人體散熱有4種方法,其中「輻射」是將體溫傳導到較低溫的環境中;「傳導」是透過身體觸碰較低溫的物品傳遞熱能;「對流」則是利用風帶走溫度;「蒸發」則是透過流汗散熱。

他強調,流汗是非常有效的散熱方法,1克汗水蒸發可以帶走540卡熱量,但當環境濕度高的時候,蒸發能力就會降低,讓人感到濕濕、悶悶的又流不太出汗,一旦體內的熱排不出去,就會導致體感溫度比實際溫度還要高。

體感溫度和中暑重要指標熱指數有密切相關,氣溫和濕度都是重要因子,高偉峰舉例,在不考慮風速的狀況下,氣溫若為36度的環境下,濕度高達100%,身體因無法利用流汗散熱,體感溫度相當於63度。

高偉峰提醒,夏天補水很重要,當人體感受到渴,其實已經脫水2%,若出現頭暈、虛弱、發燒等都是熱傷害變嚴重的指標。他強調,許多鼻塞、止癢、抑制腸胃蠕動等藥物有抑制排汗效果,吃了更難散熱,恐增加中暑風險,應特別注意。

高偉峰也呼籲,在國外氣溫超過32度就要考量戶外工作及運動是否持續進行,台灣這陣子氣溫幾乎都超過32度,熱愛運動的民眾應減少戶外運動量,戶外工作者也應適時灑水吹風降溫、補充水分,平時外出戴帽子、穿淡色衣服,降低熱傷害風險。106081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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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國帶藥別超量!違規賣恐遭罰千萬
8月13日 13:07

出國帶藥別超量!違規賣恐遭罰千萬

新頭殼newtalk

暑假正值出國旅遊旺季,許多民眾習慣大肆採購國外藥品,或當作伴手禮分送親朋好友。雖然目前食藥屬已經放寬攜藥入境的限制,但如果違規販賣的話,最重可能遭罰新臺幣一千萬。

目前台灣入境旅客攜帶自用藥物依類別不同而有不同規範(如圖),非處方藥不限種類,每種至多攜帶12瓶(盒、罐、條、支),合計不得超過36瓶(盒、罐、條、支);攜帶處方藥的民眾,則需有醫師處方箋或證明文件,且以6個月用量為限,如果未攜帶醫師處方箋(或證明文件)者,則以2個月用量為限,民眾一定要特別留意。

若旅客攜帶自用藥品數量超過限量表規定,依關稅法規定辦理退運、放棄,或依海關緝私條規定沒入貨物並得罰鍰。食藥署提醒,藥品不能在網路或其他通路隨意販賣,如果違反相關規定,最重可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,得併科新臺幣1,000萬元以下罰金。

食藥署強調,雖然旅客攜藥入境已經放寬限制,但仍需注意是否超過限量規定,且僅供個人自用,千萬不可隨意販賣,藥品不是一般商品,不應當成土產購買,更不該當作伴手禮贈送親友。有許多國外藥品品質未經過政府把關,又無中文標示,在療效及安全性未確認的情況下,若擅自購買服用,未注意正確用量用途、禁忌及副作用等,都可能危害健康,且無法申請國內藥害救濟,民眾出國買藥千萬別亂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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